电 话:
邮 箱:
蓝狮注册看到“北京日报客户端”转发央视网的一个新闻报道,准确说应该是一个新闻评论,题目是《“凌晨三点加班被表彰”,问题出在哪?》。看过之后,我觉得应该为央视网点赞,这才是正确的表态。
央视网所评论的事件是,佛山某公司表彰了单位一个员工,因为这个员工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还在加班,并且用自己的智慧促成了一单生意,公司奖励了这个员工500元,而且还公开发布一则表彰通报。
凌晨3—5点本是人体最疲惫的时候,你却依然保持专业态度,用饱满的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......都能让客户感受到我们7天+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品质……
很明显,佛山这家公司此举是为了树立榜样,鼓励其他员工向这位员工学习。而这显然就是在鼓励和宣扬加班文化。
尽管公司辩称加班是自愿,凌晨三点加班是个例,公司不提倡,但是发表彰通报已经说明一切,狡辩只是打脸自己。
评论文章首先指出,这暴露出一个普遍存在的职场误区——将“熬夜工作”与“勤恳”“奋斗”划等号,完全忽视了职工身体健康才是长远发展的根本。
然后,文章说明了长期熬夜加班对人身体健康的危害,“导致免疫力下降、记忆力减退、心脑血管疾病风险提升等”,并语重心长地告诫人们:短期来看,熬夜或许能换来一时的表扬或奖金,但长期透支健康的代价却很可能是无法挽回的。
真正的效率应当来自科学的工作安排,而非单纯延长工作时间,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来换取“看起来很努力”,这种“没苦硬吃”的“伪奋斗”观念该引起人们的警惕了。
这种“没苦硬吃”的“伪奋斗”观念,的确该引起人们的警惕了!我认为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错误观念!打倒这种错误观念!永远埋葬这种错误观念!
多少年来,加班文化一直盛行,不仅宣扬早出晚归,而且宣扬牺牲休息时间努力拼搏,完全忽视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。
然而实际上,所谓社会需要,不过是资本需要,不过是老板需要,即老板说:当我需要你加班的时候,你要当下自我。
以前(现在也还有),加班文化肆虐的时候,《劳动法》都避而远之,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看不到官媒出来批评,如今央视网这篇文章,可谓春风已度玉门关。
在这里,我要提出一个观点,禁止用高额加班费诱惑员工加班,而应该全面提高员工薪水。
在高额加班费诱惑之下,有些人挣钱不要命,或者是为了家庭而豁出去了,这样实在是害人的。
工人们为什么不惜付出健康代价去加班?就是为了多挣几个钱。但其实,单位为了让员工多干活,故意不给员工应有水平的工资,而是把钱拿一部分下来,变成加班费来驱使员工。
比如,某单位本可以发给员工10000元每月,但是只发8000元,拿2000元下来,用于让员工加班,这样就可以让员工多干活了。
有些单位老板哭穷,说没钱给员工涨工资,但是却有钱付加班费,这是矛盾的,这只能说明老板就是想多剥削一些。